一、概念:跨市(省)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在市(省)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诊疗行为。
二、异地就医人员分四类:
1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: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。
2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: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。
3、常驻异地工作人员: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。
4、异地转诊人员: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。
三、支付方式:跨市(省)异地就医费用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实行先预付后清算。
四、异地就诊须知:参保人员跨市(省)异地就医前,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,选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,异地就医人员须启用社会保障卡并持卡就医。